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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章程规定设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 会及董事长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 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云南省证监局、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沟通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 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 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考核范围内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 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 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 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应当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 ...
震安科技(300767)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洁民)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洁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 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 席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洁民先生:1957 年 9 月生,毕业于同济大学,博士。 1990 年 4 月—1994 年 1 月,任上海城市建筑学院建工系副主任; 1994 年 1 月—1997 年 9 月,任上海城市建筑学院设计研究院院长; 1997 年 9 月—1998 年 9 月,任同济大学规划设 ...
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通过购买、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12个月, 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
震安科技(300767) - 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收集整理信息披 露所需的各类文档、资料。协助董事会秘书及时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 的重大信息,并及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 文件,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第二条 维护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系。研究、实施证券投资,撰写相关分析 报告、提出建议。 第三条 负责整理公司的股东档案。包括时刻留意公司股票的情况,并作出 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 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上级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络,接受有关任务并落实组 织完成。 第五条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协助董事会秘书提出股 东会的召开方案、编制股东会文件;准备、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第六条 负责公司 ...
震安科技(30076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股票上市的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震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五)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 ...
震安科技(3007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震安减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