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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综上,公司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任职独立董事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 霍文营先生和徐毅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霍文营先生和徐毅先生具 备独立性,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十名股东 ...
震安科技(300767) - 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收集整理信息披 露所需的各类文档、资料。协助董事会秘书及时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 的重大信息,并及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 文件,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第二条 维护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系。研究、实施证券投资,撰写相关分析 报告、提出建议。 第三条 负责整理公司的股东档案。包括时刻留意公司股票的情况,并作出 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 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上级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络,接受有关任务并落实组 织完成。 第五条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协助董事会秘书提出股 东会的召开方案、编制股东会文件;准备、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第六条 负责公司 ...
震安科技(3007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震安减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建立 ...
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未经有权批准,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 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进行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
震安科技(3007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 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董事会秘书是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 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 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 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 带、 ...
震安科技(30076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家有 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 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 品种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 ...
震安科技(300767)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职,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独立董事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的中国证监会、云南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公司经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 项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经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任职资格、考核程 序并提出建议;负责广泛搜寻合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向董事会 提出任免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