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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 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 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指: 织; 双方的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 配偶的父母; 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关联方界定应当明确规 ...
迪普科技: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 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 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设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具备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业 务; (四)品质高尚、诚信勤勉,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拓、创新、进取; (五)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宗旨、文化、精神、作风等具有高度认 同感并能保持一致 ...
迪普科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 ...
迪普科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长领 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薪酬或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 职 责 第 六 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 七 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 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交易所办 理 ...
迪普科技: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管理层的考核与薪酬 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
迪普科技: 证照及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照及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证照及印章 管理,确保证照及印章使用安全,防范法律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各部门的所 有证照及印章(包括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的管理。 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证、体系认证证书、专利证书、房 产证、土地证等。 印章主体包括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杭州 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开发中心等)。 印章类别包括(1)公司级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 票专用章、投标专用章;(2)业务专用章:项目授权专用章;(3)部门专用章:人事 专用章、平台事务部专用章、发货专用章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印章数量,避免冗余配置。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与注销 第四条 印章刻制 审批权限:申请人提交印章刻制申请,经逐级审批后,报公司总裁最终核准。 审批要求 ...
迪普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由原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原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 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 万股,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
迪普科技: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经管理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
迪普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和《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 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 ...
迪普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 合理、谨慎、客观,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提示 投资者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 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