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YTOT(300790)
icon
Search documents
宇瞳光学: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0:36
| 证券代码:300790 |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 公告编号:2024-04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9 |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 |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 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 有限 ...
宇瞳光学: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10:3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58 万股,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 重大交易 34 | | --- | --- | | 第二节 | 关联交易 38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5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 | 第十章 | 通知和公告 46 | | 第一节 | 通知 46 | | 第二节 | 公告 47 | | 第十一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48 | | 第十二章 | 修改章程 50 | | 第十三章 | 附则 50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0:3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对宇瞳光学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采购与付款、 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内容。 1、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 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 也建立了清晰的组织 ...
宇瞳光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祥婷)
2024-04-24 10:3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孔祥婷,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 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孔祥婷女士,独立董事,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2005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14 年毕业于中山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香 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访问。2015 年 7 月入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现任会计学系 副教授,硕士生 ...
宇瞳光学: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4 10:36
| 证券代码:300790 |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 公告编号:2024-05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9 |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 |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林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谷晶 晶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 ...
宇瞳光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0:36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 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
宇瞳光学: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0:3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所按照与公司签订的 2023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相关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守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 作的过程中,华兴所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
宇瞳光学: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4 10:36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4]2301289004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 理(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 号) 的有关要求,贵公司编 制了后附的 ...
宇瞳光学: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4-04-24 10:36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杭 州 广 州 昆 明 天 津 成 都 宁 波 福 州 西 安 南 京 南 宁 济 南 重 庆 苏 州 长 沙 太 原 武 汉 贵 阳 乌鲁木齐 郑 州 石家庄 合 肥 海 南 青 岛 南 昌 大 连 香 港 巴 黎 马德里 斯德哥尔摩 纽 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楼 邮编:510623 电话:(+86)(20) 3879 9345 传真:(+86)(20) 3879 9345-200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得到宇瞳光学的如下保证:宇瞳光学 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材料 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容和重大遗漏。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宇 ...
宇瞳光学: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0:36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