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Meorient Commerce & Exhibition (3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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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股权激励发布,彰显信心,激发动能
Xinda Securities· 2024-06-04 08:30
Investment Rating - The investment rating for the company is "Buy" [1]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s stock incentive plan aims to motivate growth potential by granting equity to a maximum of 208 individuals, including senior management and key technical/business personnel, with a total of 3.534 million shares, representing 1.54%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2][10] - The performance assessment for the incentive plan targets revenue of 1.305 billion, 1.631 billion, and 2.039 billion yuan for the years 2024, 2025, and 2026, reflecting year-on-year growth of 56%, 25%, and 25% respectively [11]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for 2024, 2025, and 2026 is projected to be 260 million, 330 million, and 420 million yuan, with corresponding price-to-earnings ratios of 18x, 14x, and 11x [2] Financial Summary - The company's total revenue for 2023 is projected at 835 million yuan, with a year-on-year growth rate of 139.7% [26]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for 2023 is estimated at 188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73.5% [26] - The gross profit margin is expected to be 50.1% in 2023, with projections of 51.3% and 51.4% for 2024 and 2025 respectively [26]
米奥会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6-03 12:25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米奥会展 股票代码: 300795 独立财务顾问: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 | | | --- | --- | --- | --- | | 序号 | 事项 | 否/不适 | 备注 | | | | 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 | | | 1 | | 否 | | | |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 否 | | | |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 否 | | | |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被激励 ...
米奥会展: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6-03 12:25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郑旻先生、邓萌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 之日止。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郑旻先生、邓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 ...
米奥会展: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6-03 12:25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 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周三)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 ...
米奥会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6-03 12:2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证券代码:30079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四年六月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20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
米奥会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6-03 12:2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证券代码:30079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六月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浙江米奥兰特 ...
米奥会展: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6-03 12:25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 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由监事何问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 议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
米奥会展:关于顺延调整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公告
2024-06-03 12:25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菏泽华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文熠、曹祥军、张建国(以 下简称"原股东")向公司发出的《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顺延调整业绩承诺期的请示》,申请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富")业绩承诺期间顺延调整为 2021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承诺业绩为 2021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按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确定的平均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974.50 万元。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顺延调整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期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业绩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延调整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乙方:菏泽华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米奥会展: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6-03 12:25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丹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丹蒙先生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李丹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 根据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丹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 ...
米奥会展: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6-03 12:2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 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