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NCS TESTING TECHNOLOGY CO.(300797)
icon
Search documents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5-11-26 09:31
公司董事会内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席位应当超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由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1-26 09:31
第一条 为完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或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 自然人。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 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 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 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可以选 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 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八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 第九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设 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 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公司召开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 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 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 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 告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 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内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 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投资证券部履行董事会办公室职能,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一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共 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依法经批准由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并由全体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的注册登记机 关是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 110108802071804M。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建设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 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提供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提供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提供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提供担保风险,保 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第二章 提供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对提供担保实行预算管理,将年度担保计 划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按照预算编制 要求年初上报本单位年度担保计划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 分别进行。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完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与应 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 中投给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股份数分散投给数位 候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并适用本实施细则。 (三)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 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 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 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 披露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 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 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 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 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 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流动性高低与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 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流动性较高且持有时间不 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 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