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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荣获“ESG金牛奖百强”奖项
Zhong Zheng Wang· 2025-11-27 09:49
中证报中证网讯(王珞)11月26日,由中国证券报、中国国新主办,国新证券承办的2025年金牛企业可持续发展论坛暨第三届国新杯·ESG金牛奖颁奖典礼 在苏州举行。钢研纳克凭借在ESG领域的创新实践及优异成绩,获"ESG金牛奖百强"奖项。 金牛奖系列是中国证券报倾力打造的年度评选活动,本次金牛企业可持续发展论坛以"治善致远 绿动未来"为主题,数百位政商学界精英齐聚一堂,共同探 讨企业可持续发展、ESG生态构建路径。作为论坛的核心环节,第三届国新杯·ESG金牛奖延续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核心原则,以更严谨、更科学、更客 观、更透明的评价体系,筛选资本市场ESG领域的优秀实践者,激励更多企业投身可持续发展浪潮。 TIME S G 第三届国新杯 钢研纳克 (30 主办: 十八记者 2025年11月颁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钢研纳克荣获"ESG金牛奖百强"奖项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报) 钢研纳克作为材料产业质量基础设施的领航者,始终以"守护质量,创造价值"为战略内核,将ESG理念贯穿经营全链路,通过体系化、前瞻性实践,不仅夯 实自身可持续发展根基,更引领行业ESG建 ...
钢研纳克: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26 09:37
(记者 曾健辉) 截至发稿,钢研纳克市值为61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国开行辟谣的"人民资产"是什么?记者实探:号称投资600元80天赚8万 元!一位投资人的女儿:劝不住她,警察都拦不住 每经AI快讯,钢研纳克(SZ 300797,收盘价:16.04元)11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第十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文 件。 2024年1至12月份,钢研纳克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材料检测服务占比100.0%。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1-26 09:31
第一条 为完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或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 自然人。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 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 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5-11-26 09:31
公司董事会内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席位应当超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由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 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可以选 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 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八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 第九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设 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 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公司召开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 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 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 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 告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 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内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 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投资证券部履行董事会办公室职能,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一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共 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依法经批准由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并由全体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的注册登记机 关是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 110108802071804M。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建设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 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提供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提供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提供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提供担保风险,保 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第二章 提供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对提供担保实行预算管理,将年度担保计 划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按照预算编制 要求年初上报本单位年度担保计划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11-26 09:3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 分别进行。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完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与应 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 中投给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股份数分散投给数位 候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并适用本实施细则。 (三)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