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Etmade Automatic Equipment (3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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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3008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
易天股份(300812) -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方案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为成员之一,且至少 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
易天股份(3008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1 12:4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易天自动 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 ...
易天股份(3008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 2 号》)业务规则和《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 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 ...
易天股份(3008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 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
易天股份(30081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法 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前,仍由原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二条 公司系在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 方式发起设立,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8 万股,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
易天股份(3008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与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 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 ...
易天股份(300812)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1-11 12:47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易天自动 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总经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公司法》中所称"经理""副 经理"含义一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的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另行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 规定等规定的必须满足的任职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 ...
易天股份(3008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1 12:4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深 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重大信息通过董事 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以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 ...
易天股份: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11 12:47
Group 1 - The company Yitian Co., Ltd. (SZ 300812) announced that its 23rd meeting of the third board of directors will be held on November 11, 2025, combining on-site and remote voting methods [1] - The meeting will review the proposal regarding the re-elec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nomination of candidates for the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1] - As of the time of reporting, Yitian Co., Ltd.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3.8 billion yuan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