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icro(300819)
Search documents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财务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二章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对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董事 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应当设置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 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须由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提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 负责资料搜集、整理,初选名单的拟定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九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 ...
聚杰微纤(3008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 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提供担保的,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为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 相应报酬。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 沟通和联络,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所 有问询;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 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按 ...
聚杰微纤(30081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制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 ··············· 2 | |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വ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 | |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 | 第六章 附则 ... | | 1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聚杰微纤(3008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1: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因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