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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 ...
山水比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 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 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 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
山水比德: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 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 ...
山水比德: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修订)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促使公司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和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下列事项: (一)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提供财 ...
山水比德: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 ...
山水比德: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 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公 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 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派出董事人数占其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 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
山水比德:反舞弊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 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 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所有员工,尤其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 树立廉洁从业、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阻 止或者举报其他员工的舞弊行为,公司制定并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及奖励政策。 第二章 舞弊概念与舞弊行 ...
山水比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 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 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
山水比德: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一)透露或者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 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
山水比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减持通知》)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