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bo KBE Electrical Technology (3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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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 ...
卡倍亿: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8 可转债评级事项 | | --- | | 2.09 转股期限 |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 | 2.11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2.12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2.13 赎回条款 | | 2.14 回售条款 | | 2.15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 2.16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2.17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2.18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2.19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2.20 募集资金存管 | |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报告的 | | 议案》 | |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 |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卡倍亿: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平)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度,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卡倍亿")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赵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职中信宁波公司金融部国际业务处副处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大梁街营业部投资部经理、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 经理、宁波北仑千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曾从事自主证券投资工作; 2017年5月至今,任宁波川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卡 倍亿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 ...
卡倍亿: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 (含续聘、改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 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 ...
卡倍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2:3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 2023 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卡倍亿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7 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 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卡倍亿向社会公 ...
卡倍亿: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证券代码:300863 | 证券简称:卡倍亿 | 公告编号:2024-03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8 |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 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 ...
卡倍亿: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2:38
| 证券代码:300863 | 证券简称:卡倍亿 | 公告编号:2024-03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8 |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 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 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 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
卡倍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18 12:3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卡倍亿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兵 | 联系电话:021-8050 88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仁宝 | 联系电话:021-8050 88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 | | 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 | | | 是 | |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 | | 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保荐机构每月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划、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卡倍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2:38
2023 年度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卡倍亿出具的《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
卡倍亿: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月圆)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倍 亿")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 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郑月圆,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级律师,本科学历。 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9年8月至2010 年12月,就职于宁海县云峰法律服务所,任法律工作者;2011年2月至今,历任专职律 师、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律师;2022年5月至今任卡倍亿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