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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KBE Electrical Technology (3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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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二)效益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挂钩,共享成果、共担责 任; (三)战略导向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 及确定薪酬分配原则的管理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 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 (三)拟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核实公司在股权激励计 划 ...
卡倍亿(30086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卡倍亿(3008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 ...
卡倍亿(30086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 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
卡倍亿(30086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 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 ...
卡倍亿(3008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 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委 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五 条、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 结束。 第九条 本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委员会需要的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卡倍亿(3008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1-18 09:01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
卡倍亿(30086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1-18 09:01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宁波卡倍亿电 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 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 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 名、性别、年龄、 ...
卡倍亿(3008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案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人 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 关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 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 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