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bo KBE Electrical Technology (3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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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 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委 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五 条、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 结束。 第九条 本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委员会需要的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卡倍亿(3008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1-18 09:01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
卡倍亿(30086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1-18 09:01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宁波卡倍亿电 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 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 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 名、性别、年龄、 ...
卡倍亿(3008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案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人 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 关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 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 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 ...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 ...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 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应由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卡倍亿(30086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经营性资金 1 往来,包括按正常商业条款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资金支付,支付借款利息以 及资产收购对价等时,应严格按公司决策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 ...
卡倍亿(30086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当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 单位(包括不限于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及人员 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 资 料。 第二章 报 告 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报告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指定的履行具体报告职责的联络 人(以下简称"联络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联络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 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 ...
卡倍亿(30086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 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与关联交易不得存 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根据《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