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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环境:内部审计制度
2024-03-28 11:5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
南大环境: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28 11:52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 股份公司 章 程 2024 年 3 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 | 第一节 | | 股东 | 4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8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9 |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0 |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16 | | | 第一节 | | 董事 16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18 |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23 | | | 第一节 | | 监事 23 | | | 第二节 | | ...
南大环境: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锦峰)
2024-03-28 11:52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许锦峰,196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工程专业。1989 年 1 月 至今任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副主任、所长、副总工程师、总 工程师。202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锦峰) 本人作为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 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
南大环境: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1:52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3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 长陆朝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履职状况与工作成果;公司独立董 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
南大环境: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28 11:52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22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228 号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环境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2023 年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南大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大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 ...
南大环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2024-03-28 11:52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5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迎雯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6 年 5月 18 日。截止本公告日, 董迎雯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南高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266,843 股,间接持股比例 1.4621%。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近日,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总工程师董迎雯女士提交的辞任报告。因年龄原因,董迎雯女士申请辞任公司 总工程师职务,并接受公司首席专家职务的聘任,继续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经营 发展贡献力量。 ...
南大环境: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董事会授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4-03-28 11:52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8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董事会授权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需,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其它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4 年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700.00 万元。2023 年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交易总额为 889.83 万元。 2.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 ...
南大环境: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8 11:52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的 法律意见书 1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 股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 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2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 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大环境")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南大环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1:5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京大学环境 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南大环境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大学 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602 号)文件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71.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0,520,000.00 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85,145,710.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5,374,289.72 元。 ...
南大环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3-28 11:52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 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