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DU DAHONGLI MACHINERY CO.(3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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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大宏立机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 ...
大宏立(300865) -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6-23 12:22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甘德宏先生、张文秀女士、LI ZEQUAN 先生、姜 燕女士、李西臣女士、徐正松先生。其中,甘德宏先生为董事长,李西臣女士、 徐正松先生为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5-063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的选举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大 宏立机器股份有限 ...
大宏立(3008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在履行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 (三)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 (四)书面协议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 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 ...
大宏立(30086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3 12:22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5-06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 ...
大宏立(3008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募集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 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管,如果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 管理机构 (二)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变动趋势,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相结合; (三)体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大宏立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发 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薪酬与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 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 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 ...
大宏立(3008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