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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30089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铜牛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形;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 ...
铜牛信息(30089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3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 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且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
铜牛信息(30089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三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下列 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 (二)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 的需要确定本条第(二)、(三)项所述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并提 交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 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 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
铜牛信息(3008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3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 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
铜牛信息(3008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1:3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
铜牛信息(300895)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合法合规原则。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 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 落实捐赠人的捐赠意愿,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1 第六条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 加社会公益活动。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 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按照内部议事规则审议决定并已经向 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及 子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基础上,更 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 ...
铜牛信息(30089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9 11:3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和期限; (三)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净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五)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 资料; (六)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 及配合职责、保 ...
铜牛信息(30089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 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会议筹备并监督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 ...
铜牛信息(3008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 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
铜牛信息(3008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9 11:3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该等信息未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 站正式披露。 第七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针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财产的决定,公 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百分之三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