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SDG Service (3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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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1 08:0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12 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采购框架 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特发服务")拟与关联方深圳市特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 发建设")及其附属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特发服务将向特发建设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清洁绿化消 杀、设备设施运维、运作支持类等以及政务服务类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特发建 设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 ...
特发服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08:04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 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
特发服务: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1 08:04
| 编制单位: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 2023年初占用 | 2023年度占用 | | 2023年度占 | 2023年度偿还 | 2023年末占用 | | | | 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科目 | 资金余额 |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 用资金的利 息(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控制人及其附属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企业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 | | | | | | | | | - | | ...
特发服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1 08:04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936.8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特发服务: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08:0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公司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 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推动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 2024 年工 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 年是充满挑战和变化的一年,行业整体回归理性发展,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 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始终坚持"稳经营、防风险、促发展"主基调,强化战 略引领,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同时,公司本着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总 体目标,紧跟监管政策变动、对照任务抓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三会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提升。 报告期内,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等带来的经营压力, 公司通过扩大市场化发展规模,深化业务协同,加强品质管控,聚焦 ...
特发服务: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4-03-22 09:14
容诚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陈链武先生、秦昌明先生作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代明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审计服务。由于容诚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张莉萍女士、秦昌明先生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海士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3 年 审计服务。 一、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莉萍女士、秦昌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为姚海士先生。 。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
特发服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1-26 09: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 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2024 年 1 月 25 日、20204 年 1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函询、网络通讯和现场 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所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形; 一、 4、经核查,公司、控股 ...
特发服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1:0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2、23 层(518048) 22、23 / F, Tower 1, Excellence Century Center FuHua 3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48 电话(Tel):86-755-82816698 传真(Fax):86-755-82816898 致: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特发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者"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 贵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中 ...
特发服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0:58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 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别提示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特发服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9 12:01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份数 量合计为 82,387,5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48.7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特发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5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