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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DG Service (3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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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07:5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特此决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 ...
特发服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9-27 09:35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函询、网络通讯和现场 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所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形; 一、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 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
特发服务: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9-23 13:05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33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雅安市银坤企业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 竞价 2024.9.6- 2024.9.23 34.37 29.22-36.00 845,000 0.5% 一、股份减持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 | | 本次减持后 | | | --- | --- | --- | --- | --- | --- | | 雅安市银坤企业 | 无限售条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件流通股 | | | | | | | | 19,012,500 | 11.25% | 18,167,500 | 10.75%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雅安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 ...
特发服务: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5 10:58
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大道前海嘉里中心 T1-702A 电话:0755-83026506 传真:0755-82725178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法律意见书 (2024)粤兰股见字第 211 号 致: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 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见 证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
特发服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09-05 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9 月 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
特发服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08-20 12:28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 ...
特发服务: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20 12:2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08 月 1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38 | | 第一节 | 董事……………………………………………………………………………….30 | | 第二节 | 董事会…………………………………………………………………………….31 | | 第六章 | 公司党委 28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八章 | 监事会 41 | | 第一节 | 监事 4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2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 ...
特发服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0 12:26
1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 | 2024半年度占用累计 | 2024半年度占用 | 2024半年度偿还累 | 2024年6月末占用资 | |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目 | 2024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资金的利息(如有) | 计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 | | 20 ...
特发服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0 12:2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