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A TECH(3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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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3 11:21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245号 致: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
南凌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3 11:21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16 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会议召集人 ...
南凌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13 11:21
子公司管理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 为提高公司竞争 力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的 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不超过50%, 但能够决定其执行董事或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不超过50%, 但在其股东会有50%以上表决权,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 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 环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 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 ...
南凌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13 11:21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当真实、准确、 ...
南凌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9月)
2024-09-13 11:2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 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 ...
南凌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13 11:2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
南凌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13 11:2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 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服从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合 理配置资源,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债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 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投资的组织管理如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 ...
南凌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13 11:2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及董事会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
南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13 11:21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更加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
南凌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13 11:2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50% 的子公司和虽不足50%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 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述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 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理制度的 规定认真监督管理、执行。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