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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7 10: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华安鑫创: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0:48
证券代码:3 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 0 2 3 - 0 7 7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 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7 10: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
华安鑫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27 10:48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等存款。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3-08 1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3、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暂 无法预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27 10: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 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比 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二)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 (三)公司各项费用、所得税等财务数据发生的重大变动; (四)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2-27 10: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经 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一)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防范风险; (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 财务资助; (三)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 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成本应 按当时的市场利率确定,并不得低于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7 10: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即股价敏感资料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第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3-12-27 10: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往来",包括: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与公司之间所产生的资金往来。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 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不得 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 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 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华安鑫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7 10:48
证券代码:3 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 023 - 0 7 9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15:00。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3-12-27 10: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4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5 | | 第三章 | | 公司设立方式及股份 | 5 | | 第一节 | | 公司设立方式及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 | 股东 | 10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32 | | 第一节 | | 监事 | 3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