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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3:4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
屹通新材: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22 13: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 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杭州屹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下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 (三)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 股东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 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发展所处阶段、未来 ...
屹通新材:《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13:41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 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 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 计等进行监督 ...
屹通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顺华
2024-04-22 13: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 议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曹顺华,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历。 本人自 1990 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任职,现在 担任教授职务。本人主要研究方向为铁基粉末冶金材料与制备技术,粉末成形技 术 ...
屹通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4-08 11:07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期披露了《关于特定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慈正投资")计划 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股东慈正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 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慈正投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 份共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7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4、本次减 ...
屹通新材: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3-29 09:07
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 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 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产能的释放需要一个过程,项目从试生产到投产、达产均需一定时 间。未来的市场需求变化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存在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 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1 近日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完毕,目前正在准备办理相关验收等手续 ...
屹通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6 11:38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 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志荣先 生、汪志春先生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 即2024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各自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汪志荣先生、汪志春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 亦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志荣先生和汪志春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不减持股份数量 | 不减持股份占公 司股份比例 | | -- ...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01-19 08:53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总经理汪志荣近 日收到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4 号、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4年1月18日,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总经理汪志荣收到建德市应 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4号、建德 应急罚决〔2023〕第000035号),由于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双重 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当事人分别对公司"5·25" 一般触电事故(造成二名工人死亡)的发生负有责任及领导责任。根据建德市人 民政府对本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本次事故等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屹通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1-17 11: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规定,对屹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屹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4-01-17 11:56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2 户,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 70,5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0.50%。限售期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于2021年1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0,000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