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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3:4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 | 人 2,272 | | --- | --- | --- | --- | ---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 | | 人 | | 2023 年(经审计) |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 | 亿元 | | | 业务收入 |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 | 亿元 | | | |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 | 亿元 | | | 年上市公司 2023 (含 | 客户家数 | | 675 家 | | | | 审计收费总额 6.63 | | 亿元 | | | A、B 股)审 计情况 | 涉及主要行业 ...
屹通新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4-22 13: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具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 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 ...
屹通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3:4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 ...
屹通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2 13:4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 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 ...
屹通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3:4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汪志荣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202 ...
屹通新材: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2 13:4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 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 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汪志荣先生,董事、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辉先生,财务总监叶高升先生,独立董事周素娟女士,保 荐代表人李融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有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 ...
屹通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13:4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 |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 | --- | --- | |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 负责。 | | 责。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 | 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 | 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 |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 |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 |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 |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 |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 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 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 | | 规范专 ...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2 13:41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 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 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公司2024年拟 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新项目建设、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 ...
屹通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3:4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
屹通新材:《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13:41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 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 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 计等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