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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2 13: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 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 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 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内审部依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 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 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 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支持、保护内部审计机构和 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打击报复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在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 ...
屹通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3: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 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 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议案19项,具体召开情况如 下: | 序 | 届次 | 审议议案 | | --- | --- | --- | | 号 | |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 | 1 | 九次会议 |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 | 1、《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3、《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5、《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 ...
屹通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3:41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公司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其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一定的合理保证。此外,随着 公司的不断发展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导致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由此,根据内部控 ...
屹通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列群
2024-04-22 13:41
本人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 议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工作履历 本人黄列群,195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科技专家。198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历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室主任、院长助理、 ...
屹通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素娟
2024-04-22 13:41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周素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1980 年 12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建德市粮食局会计,1993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建 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建德信安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会计师,2013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 议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 ...
屹通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2 13: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需披露的信 息进行搜集和整理。 第一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为规范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 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公司实施对外收购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发行可转债公告书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浙江证券监管局、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 ...
屹通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2 13:4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 ...
屹通新材: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2 13: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更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将 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393,390,757.22 | 386,937,172.77 | 1.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507,476.44 | 91,560,879.53 | -44.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1,436,509.25 | 77,486,399.76 | -33.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698,455.36 | 124,790,127.53 | -153.4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00 | 0.9200 | -44.57% | | ...
屹通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2 13:41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556 号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本鉴证报告仅供屹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屹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屹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 ...
屹通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3:4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 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1元,共计募集资金32,775.00万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0万元(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