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HUI INTELLIGENT CONTROL(3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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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 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 ...
春晖智控(3009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非经 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制 度等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 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涉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 ...
春晖智控(300943) -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的投资者 关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新闻 媒体、投资者、证券机构等特定对象的新闻采访、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 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 认同和支持的工作。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 息的机 ...
春晖智控(30094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信息及其他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人员、部门、机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三条 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财 务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及指定的联络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办公室报 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事项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负有重大事项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 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信息报告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了解到公 司应披露的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公司将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内部报告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公 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及时和准确。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 对公司负有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义 ...
春晖智控(30094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修订)
2025-10-27 08:47
第一章 总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8 号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也 不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保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 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参照 ...
春晖智控(30094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7 08:47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 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 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 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行为,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 ...
春晖智控(30094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并担任召集人,召 集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经由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 ...
春晖智控(300943)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 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 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负 1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的发生 ...
春晖智控(30094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的确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委员会召集人应履行 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 ...
春晖智控(3009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