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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30094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2:00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 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对总经理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 第六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本公司领薪, 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
曼卡龙(30094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8 12:00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
曼卡龙(30094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2:00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 ...
曼卡龙(3009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12:00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反映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付出的劳动,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体现的价值,激 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津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内部董事:指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与发放 ...
曼卡龙(3009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关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设董 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
曼卡龙(30094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8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 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 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 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 ...
曼卡龙(300945)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08-28 11:58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 X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 ...
曼卡龙(30094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8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规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证券事 务代表组成,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起草相关文案,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落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公司章程》 确定的其他高级 ...
曼卡龙(3009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8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
曼卡龙(30094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8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曼卡龙珠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有 效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 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