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DOBE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y Development ( Group) (3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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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必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2-29 11:2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 门及职责包括: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所 有 ...
德必集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2-29 11:24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子公司、 公司孙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前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德必岳麓 WE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 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终止"园区智慧精 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中的"芳华德必运动 LOFT 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昭 化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沪西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以及"虹口德必运动 LOFT—柳营路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并将上述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195.88 万元以及 ...
德必集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29 11:24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 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实务。审计委员 会全部成员均需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 ...
德必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2-29 11:2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 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 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
德必集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2-29 11:2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 制,保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 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 ...
德必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9 11:24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 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大娣女士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 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公司监事会同意修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监事会议事规 ...
德必集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29 11: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成员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德必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4-02-29 11:2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德 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 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 工作部门。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
德必集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2-29 11: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必集团"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 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 在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
德必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2024-02-27 10:06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2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