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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DOBE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y Development ( Group) (3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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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必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2-29 11:26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 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
德必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02-29 11:24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上市规则》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信息; (二) 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 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三) 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 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票拆细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 ...
德必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9 11:24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 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贾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德必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德必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9 11:24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 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大娣女士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 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公司监事会同意修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监事会议事规 ...
德必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4-02-29 11:2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德 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 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 工作部门。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
德必集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2-29 11:24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9.5 亿元(含 9.5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 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 ...
德必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2-29 11:2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 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 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
德必集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29 11:24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 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实务。审计委员 会全部成员均需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 ...
德必集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29 11: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成员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德必集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4-02-29 11:2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德必文化创意 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