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ma Technology(3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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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科技(30099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13 09:15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 ...
玉马科技(3009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投 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或学习。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熟悉和进一 步了解。 (二)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以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 ...
玉马科技(30099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 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 人士。 ...
玉马科技(30099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即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 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业务活动、风 险管理、财务信息、内控制度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 报送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 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 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 ...
玉马科技(30099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 ...
玉马科技(30099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 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 ...
玉马科技(300993)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投资,所有金融衍 生品投资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 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 质为外汇、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 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 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 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衍生品交易。控股子公司 进行衍生品交易视同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 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相应授权,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第二章 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行为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 ...
玉马科技(3009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适用法律") 的规定以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负有 ...
玉马科技(30099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自律规则和要求以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玉马科技(30099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专项补助的资金、公司通过贷款等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不得进行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 控制委托理财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 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 资产投资公司、私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