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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科技(30099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 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除外,下同)。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 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的组成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 ...
玉马科技(300993)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必 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适用法律")的规定以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 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 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 ...
玉马科技(30099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 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 ...
玉马科技(30099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治理结构和决策管理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 理,规范子公司在投资、资产抵押、担保、重大决策等方面的行为,对公 司资源、资产投资等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和风险防 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 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超过 5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公司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合称"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第三条 子公司依据《公司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层面的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行使对子公司的投资、担保、重组、经营者 选派、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管理决策的权利;并对子公司负有指导、监督 和相关协调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 ...
玉马科技(300993)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0-13 09: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方。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 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 负有诚信义务。 (二)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公司的资金(含要求公司通过银行或 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 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 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 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三) 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 业承兑汇票,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不公允的 ...
玉马科技(30099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山东玉马遮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 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的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适用法律")的规定 以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 格遵守《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 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 ...
玉马科技(3009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 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玉马遮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作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其他部门、子公 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 传递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部内 ...
玉马科技(30099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09:1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 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玉马科技(3009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及奖惩工作,明确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山东 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选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处事能力。 第七条 有下列情 ...
玉马科技(30099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0-13 09:15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下简称"适用法律")以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