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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3-12-19 14:25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汇盛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粤科汇盛(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4,597,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5.46%)的股东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汇盛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科汇盛")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3,2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
关于对奇德新材的监管函
2023-12-19 12:1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 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52 号 书,邓艳群作为公司财务总监,魏国光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 监,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本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2 条的规 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饶德生、陈云峰、邓 艳群、魏国光: 你们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3]15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警示函, 你公司 ...
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55号
2023-12-19 05: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不准确。经查,公司将 2022 年收到的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事后奖励"相关的政府补助 共 146 万元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上述情形导致公司 2022 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2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十九 条等相关规定。 〔2023〕155 号 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 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 国光: 根 据 《 上 市 公 司 现 场 检 查 规 则 》 ( 证 监 会 公 告 〔2022〕21 号)等规定,我局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 在以下问题: 一、口罩、熔喷布生产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及时。对 于口罩和熔喷布生产设备,公司于 2021 年末对有关设备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 133.6 万元, ...
奇德新材:关于收到广东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2-18 11:37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5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 监会公告〔2021〕15 号,下同)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不准确。经查,公司将 2022 年收到的与"技 术改造项目、设备事后奖励"相关的政府补助共 146 万元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上述情形导致公 司 2022 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
奇德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023-12-13 13:01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二)在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 135 号公司会议室通 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 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谢泓、独立董事甘露、独立董事 章明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3 13: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 第一章总则 3 | | ---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股份 4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股东 7 |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董事会 22 | | 第一节董事 22 | | 第二节董事会 24 | | 第六章总经理(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监事会 32 | | 第一节监事 32 | | 第二节监事会 33 |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38 |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8 | | 第一节通知 38 | | 第二节公告 39 | |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用途之核查意见
2023-12-13 13:0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 场地用途之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奇德新 材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39,598,14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110,652.08元。 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13 13: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通过便利股东权 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3:01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 席一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可以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 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
奇德新材: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3 13: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原因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新增或修订。 1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 定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7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