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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 有关文件, 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 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由上市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 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
东亚机械(30102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 指导和监 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审计部与公司财务部门保持相互独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保障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 督,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 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 ...
东亚机械(30102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1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其他支出;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
东亚机械(301028)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2-30 08:47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提供担保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公 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 规或失当的对外担 ...
东亚机械(3010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 ...
东亚机械(301028) - 公司章程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章 总则 公司通过厦门东亚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在厦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61200896X6。 邮政编码: 361100。 1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 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500 万股, 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E ...
东亚机械(3010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30 08:47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治理结构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或称"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 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 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 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的股权, 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各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 结合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 根据自身经营特点, 可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 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对子公司做好服务、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 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 子公 ...
东亚机械(3010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30 0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质量, 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解释规定、监管部门关于财务报告的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 相关要求,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监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 性文 ...
东亚机械(3010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30 08:47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董事会设置董事长 1 人, 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 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该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