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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2-30 08:47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提供担保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公 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 规或失当的对外担 ...
东亚机械(3010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 ...
东亚机械(3010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30 08:47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治理结构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或称"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 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 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 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的股权, 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各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 结合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 根据自身经营特点, 可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 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对子公司做好服务、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 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 子公 ...
东亚机械(301028) - 公司章程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章 总则 公司通过厦门东亚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在厦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61200896X6。 邮政编码: 361100。 1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 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500 万股, 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E ...
东亚机械(3010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30 0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质量, 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解释规定、监管部门关于财务报告的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 相关要求,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监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 性文 ...
东亚机械(3010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30 08:47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董事会设置董事长 1 人, 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 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该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
东亚机械(30102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 在交易对方任职, 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 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 ...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1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 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 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鼎熔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 ...
东亚机械(3010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30 08:47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 行。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明确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其组织、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以及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