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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 在交易对方任职, 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 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 ...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1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 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 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鼎熔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 ...
东亚机械(30102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30 08:47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 应当及时要求 归还, 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
东亚机械(3010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 况, 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当及 时通知公司, 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 独立董 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 ...
东亚机械(3010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30 08:47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 行。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明确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其组织、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以及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 ...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0 08:4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 ...
东亚机械(3010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的管理, 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公司生产经营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现根据公司章程并参考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三条 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证监会的其他规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 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 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 ...
东亚机械(301028)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12-30 08:47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1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 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一) 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 股票、基金投资; (六)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 委托理财; (八) 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 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 ...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 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鼎熔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 ...
东亚机械(301028) -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2025-12-30 08:45
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5-060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