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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East Asia Machinery Industrial (3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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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 - 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2025-06-05 10:3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 有利于企业规避风险, 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的财务决策是指公司有关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 公司年度报告及经营计划中关于财务预决算、股利分配及弥补亏损的 内容; (二) 公司半年度报告及经营计划调整方案中关于财务预决算、股利分配及 弥补亏损的内容; (三) 公司关于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的决策内容; (四)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关于融资方案的内容; (五) 来源于其它途径的各种财务信息。 第四条 财务决策信息的筛选以下列方式进行: (一) 由总经理负责汇总各种财务决策信息, 并对各种信息进行必要的筛 选; (二) 由总经理负责对拟财务决策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认证, 拟定成本收 益预算方案 ...
东亚机械(3010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05 10:3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 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媒体发布, 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 供社会公众查阅。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 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 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 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 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应披露的信息, 但公 2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及时、公平地披露 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并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 ...
东亚机械(30102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6-05 10:3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 应当及时要求 归还, 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 ...
东亚机械(3010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05 10:3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 ...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5 10:32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厦门东亚机械股份工业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董事会设置董事长 1 人, 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 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该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 ...
东亚机械(301028) - 公司章程
2025-06-05 10:3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9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0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5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8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 41 | ...
东亚机械(3010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05 10:3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七条 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法格 主体, 各自承担具体的生产经营或其它任务, 与公司是投资与被投资, 管理 与被管理关系。 第八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 险管理程序。 第九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其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有效运作, 并科学决策, 具备风险防范意识, 培育适合 企业良性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条 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 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 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并将重 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治理结构 1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或称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 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 依法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
东亚机械(3010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05 10:32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 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 即 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 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 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 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二名及以上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 董事会应 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或非 ...
东亚机械(30102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05 10:3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 指导和监 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审计部与公司财务部门保持相互独立。 第四条 审计部配置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 审计部的负责人应当为专职,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任免。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保障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监督,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
东亚机械(3010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05 10:3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 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公司生产经 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现根据公司章程并参考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三条 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证监会的其他规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 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 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 各自制定相应的内部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