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men East Asia Machinery Industrial (3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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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拟申请证券简称变更为“鼎熔岩”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30 08:48
东亚机械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 称、证券简称及修订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英文 全称对应变更。变更前中文证券简称为"东亚机械",变更后为"鼎熔岩",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 为"301028"。 ...
东亚机械(3010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是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 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 ...
东亚机械(301028) - 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2025-12-30 08:47
2 (一) 规模适度确保资金的供应量与需求互相平衡, 防止资金短缺与过剩; (二) 结构合理既防止负债过多而增加财务风险, 又避免负债过低而降低 股东收益; (三) 成本节约综合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 尽可能降低平均成本; (四) 时机得当按照投资时机来把握筹资时机, 避免资金的闲置与滞后; (五) 依法筹资公司的筹资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 股利分配决策遵循以下原则: (一) 在涉及现金股利时, 优先关注公司的积累, 保证公司的发展对资金 的需求的同时又兼顾股东的利益; (二) 在涉及股票股利时, 股本的扩张速度应适度, 股本的扩张与公司业 绩的增长应保持同步, 以维护公司股票的社会形象, 实现股东财富 的最大化。 第九条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公司年度财务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 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提出,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年度报告及计划、股利分配及弥补亏损、发行股票及债券的财务预决算由 总经理提出方案及方案的建议说明, 交由董事会, 董事会组织专家委员会 对方案进行评审后由董事会会议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会 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的年度资金筹措计划由公司财 ...
东亚机械(3010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投票程序 董事的当选原则 附则 2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 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 即 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 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 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 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二名及以上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 董事会应 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 ...
东亚机械(3010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 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 公司章程及董 ...
东亚机械(30102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 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 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报告期内存在对外报送信息, 还应在公司披露年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厦门证监局进 行备案。 第七条 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必须报送之外, 公司不得向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政府有关部门等外部单位提供未公开的公司内幕 信息。 第三章 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 如公司发现外部信息使用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内幕信息被泄露, 公司 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相关重大信息。 第十二条 外部信息使用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 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 司报送信息, 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 责任;如外部信息使用人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 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 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 罪的, 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的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 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 ...
东亚机械(30102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根据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及其推荐和提名主体、 过往决策实际情况、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者约定、表决委托等 情况, 客观、审慎、真实、准确地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 无正当、 合理理由不得认定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 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 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隐瞒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 逃避相 关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
东亚机械(3010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1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鼎熔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 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 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 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1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 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决定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鼎 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 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选举产生, 其 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30 08:47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 有关文件, 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 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由上市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 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