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hongfuhan Technology (30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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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11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04 10:37
Group 1 - Hongfuhang (SZ 301086) announced its second board meeting on November 4, 2025, to discuss the adjustment of independent director remuneration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Hongfuhang'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95.04% from manufacturing and 4.96%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 As of the report, Hongfuhang'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8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overseas orders for a certain industry, with a surge of 246%, covering over 50 countries and regions [1] - Entrepreneurs have warned about the risk of cutthroat competition as some are selling at a loss [1]
鸿富瀚(3010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 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在扩大经营规模, 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新设公司或与他人共同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收购股权、兼并等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 证券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三)控股、参股、兼并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委托理财、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认定 ...
鸿富瀚(3010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2025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
鸿富瀚(301086)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制度,落实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机制,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提高自治自律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制 度》(下称"《年度报告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 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子公司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权利与责任对等、过错与责 ...
鸿富瀚(301086)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审计委员 会及其成员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应当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 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 ...
鸿富瀚(3010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上市公司提 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 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 ...
鸿富瀚(3010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
鸿富瀚(3010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鸿富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非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 ...
鸿富瀚(3010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 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 ...
鸿富瀚(301086)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 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规 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