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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3010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上市公司提 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 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 ...
鸿富瀚(301086)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审计委员 会及其成员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应当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 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 ...
鸿富瀚(301086)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 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规 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
鸿富瀚(3010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鸿富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非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 ...
鸿富瀚(3010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 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 ...
鸿富瀚(3010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公司 企管人事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 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
鸿富瀚(301086) - 年度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年度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好年度报告 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深圳市 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 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条 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年度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 ...
鸿富瀚(30108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 在投资、资产抵押、担保、重大决策、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对鸿富瀚资源、资产投资等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提高母公司投资收益和风险防 范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鸿富瀚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公司。本制度所指子公司包括全级次各级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在 50%以上的子公司; (三)母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公司所属分公司等分支机构,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参股公司按 照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本公司《章程》及母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总部与成员企业的 ...
鸿富瀚(3010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 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形式为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 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股东会等。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
鸿富瀚(3010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16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