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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38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会 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公司须组织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 所需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公司董事会须对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 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制度和工作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公司风 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对董 事会负责。 ...
戎美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3 10:37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 务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 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 或全资子公司。 第四条 以公司本部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 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除《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外,公司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 的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七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管理机构,公司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 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且对 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担保事项应报股东大会 批准。 第三章 担保审批管理 2 第八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 ...
戎美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3 10:37
| 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1-3 | | --- | --- | --- | | 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23 年度 1-8 | 本鉴证报告仅供戎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戎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 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戎美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 [2024]200Z0212 号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份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戎美股份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
戎美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3 10:37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前款"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条 为保障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日 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 司经营、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 下简称"重大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媒体发布。 (一) 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 测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 ...
戎美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3 10:37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而形成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 2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其他事项; (十八)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 事项。 第三条 公司是否与关联人构 ...
戎美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3 10:37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 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日禾 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工作细则是董事会秘 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上市规则》规定的各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上市公 司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及各 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 ...
戎美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0:37
证券代码:301088 证券简称:戎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0,348,609.9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 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39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
戎美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0:3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日禾戎美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 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郭健、温迪已 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度日常 ...
戎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37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充 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和《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
戎美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3 10:37
[2024]200Z0066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 | --- | ---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 11 |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份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00Z0066 号 本鉴证报告仅供戎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戎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