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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17,927,852.59 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51,894,243.7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
华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7:40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4年 4月 1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 9 人,肖锋先生、马卫国先生、王兆千先生、刘力先生、柳丹先生、徐作骏 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
华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1 07:40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 ...
华兰股份: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3769号)
2024-04-21 07:36
大华核字[2024]001100376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3769 号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兰股份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兰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华兰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1 07:3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公司"或"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兰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0 号)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666,667 股,每股面 值 1 元, ...
华兰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1 07:36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橡胶瓶塞,塑料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橡胶瓶塞,塑料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 | | 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接口,低密度聚乙烯固体药用膜、袋; | 接口,低密度聚乙烯固体药用膜、袋;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 |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国内贸易(不 | 国内贸易(不含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 | 含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 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玻璃容 | 展经营活动) | | 器制造;玻璃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 | 一般项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玻璃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 | | 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包装 ...
华兰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7:36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胡静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
华兰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07:36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 ...
华兰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1 07:36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
华兰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07:36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