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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交 易及相关外汇衍生品的交易管理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增强外汇套期保值能 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 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 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结售汇、期权、期货、掉期(互换)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交易。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 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 ...
雅创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 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1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雅创电子:关于新增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10-29 11:08
| 证券代码:301099 |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9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7 | 债券简称:雅创转债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治理结构及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委任公司独立董事顾建忠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职,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 | | 常启军(主任委员)、黄 | 常启军(主任委员)、黄绍莉、卢鹏、 | | 绍莉、卢鹏 | 顾建忠 |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
雅创电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0-29 11: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币。 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 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雅 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上市公司"、"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雅创电子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 ...
雅创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派。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1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 ...
雅创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派。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雅创电子: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 市场风险显著增加。鉴于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雅利") 于 2024 年 9 月 4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方便 对威雅利远期外汇额度的管理,本次拟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5,000 万美金或其他等值外币,新增额度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意时点投资总额度 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合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000 万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 业务概述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 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 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2)外汇期权业务,是一种在合 ...
雅创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 考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
雅创电子: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 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一章 总则 1、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3、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的负责人,即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所属全资 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委派到参股公司的负责 ...
雅创电子(3010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 The purpose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is to enhance communication with investors and potential investors, promoting understanding and recognition of the company [2] - Basic principles include compliance, equality, proactivity, and honesty [2] - The management should respect investors, return value to them, and protect their interests [2] Group 2: Objectives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 Establish a management philosophy that respects investors and builds a stable investor base for long-term market support [3] - Improve company transparency and governance structure through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3] - Foster a corporate culture that emphasizes service and respect for investors [3] Group 3: Responsibilities and Structure - The board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daily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overseeing activities and ensuring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company operations [5] - The securities department, led by the board secretary, handles daily investor relations tasks [5] - Staff involved in investor relations must possess good character,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communication skills [5] Group 4: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Communication - The company must adhere to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nsuring fairness and transparency [6] - Volunta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hould be conducted equitably, allowing all investors equal access [7] - The company should provide timely updates on any significant changes affecting previously disclosed information [20] Group 5: Investor Engagement Activities - The company should regularly hold annual report meetings within ten trading days after report disclosure, involving key executives [12] - Communication with small and medium investors should be prioritized, ensuring their opinions are heard [13] - Investor relations activities should include various channels such as online platforms, meetings, and direct communications [11] Group 6: Record Keeping and Compliance - A comprehensive archive of investor relations activities must be maintained, including participant details and communication content [43] - The company must avoid accepting investor visits or media interviews within thirty days prior to major report disclosures [44] - In case of regulatory penalties, a public apology meeting must be held within five trading days to explain the situation and corrective measures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