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3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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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监事会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新闻媒体、股东接待、 ...
雅创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雅 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享受相关待遇,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 应由公司董事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 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 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
雅创电子(3010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 The purpose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is to enhance communication with investors and potential investors, promoting understanding and recognition of the company [2] - Basic principles include compliance, equality, proactivity, and honesty [2] - The management should respect investors, return value to them, and protect their interests [2] Group 2: Objectives of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 Establish a management philosophy that respects investors and builds a stable investor base for long-term market support [3] - Improve company transparency and governance structure through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3] - Foster a corporate culture that emphasizes service and respect for investors [3] Group 3: Responsibilities and Structure - The board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daily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overseeing activities and ensuring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company operations [5] - The securities department, led by the board secretary, handles daily investor relations tasks [5] - Staff involved in investor relations must possess good character,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communication skills [5] Group 4: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Communication - The company must adhere to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nsuring fairness and transparency [6] - Volunta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hould be conducted equitably, allowing all investors equal access [7] - The company should provide timely updates on any significant changes affecting previously disclosed information [20] Group 5: Investor Engagement Activities - The company should regularly hold annual report meetings within ten trading days after report disclosure, involving key executives [12] - Communication with small and medium investors should be prioritized, ensuring their opinions are heard [13] - Investor relations activities should include various channels such as online platforms, meetings, and direct communications [11] Group 6: Record Keeping and Compliance - A comprehensive archive of investor relations activities must be maintained, including participant details and communication content [43] - The company must avoid accepting investor visits or media interviews within thirty days prior to major report disclosures [44] - In case of regulatory penalties, a public apology meeting must be held within five trading days to explain the situation and corrective measures [45]
雅创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 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
雅创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1:08
| 证券代码:301099 |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 公告编号:2024-11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7 | 债券简称:雅创转债 |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 议由董事长谢力书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 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 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
雅创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四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司、子公司在其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 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 ...
雅创电子: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0-29 11:08
| 证券代码:301099 |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 公告编号:2024-11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7 | 债券简称:雅创转债 |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公司已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4 年 4 月 20 日,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 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及业务运行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 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71,300.00 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采购原材 料、销售商品及向关联方租入房屋。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23 年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 2 ...
雅创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二)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
雅创电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0-29 11: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雅 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上市公司"、"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雅创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雅 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99 元, ...
雅创电子: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10-29 11:08
| 证券代码:301099 |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 公告编号:2024-11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7 | 债券简称:雅创转债 |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 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 3、投资金额:鉴于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雅利")于 2024 年 9 月 4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方便对 威雅利远期外汇额度的管理,本次拟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5,000 万 美金或其他等值外币,新增额度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意时点投资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合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 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保证金等)不超过 1,000 万人民币,预计任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