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JIEYA(301108)
icon
Search documents
洁雅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09 12:26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 ...
洁雅股份: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09 12:26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拟对审计委 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董事、副总经理叶英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选举董事袁先国先生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与何文龙先生(召集人)、赵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内部管理,确保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内部经济运行过程实行有效监督,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 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权限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制度,规范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 控制委托理财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 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的行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 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第一章 总 则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四)具有完成审计 ...
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铜陵洁雅航空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并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铜 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07139162382。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302,458 股,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ongling Jieya Biologic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地质大道 52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209,818 元。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