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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30116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国能日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 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 ...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国能日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在选举委员会成员时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 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辜解除委 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 资格。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 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1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国能日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特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具备人事管理方面 的知识和经验; (二)诚信廉洁、忠于职守 ...
国能日新(301162)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个人或部门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未经公司批准,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以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参股公司。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为其控 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 ...
国能日新(30116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 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 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负 ...
国能日新(30116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的决策与管理, 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的相关规定和《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公司以货币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经济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 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 ...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国能日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能日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或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 战略委员会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事 ...
国能日新(30116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 ...
国能日新(301162) - 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1:47
国能日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具备薪酬与考核方 面的知识和经验;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能日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国能日新(301162) -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12-02 11:46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5-126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杨挺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前 述额度包含了本次董事会前,公司及子公司已经签订授信合同在有效期内的续签) 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 现、保函、代付、保理、信用证、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本次授权有 效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