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DE(3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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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8 10:18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 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 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江苏宏德 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
宏德股份(3011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充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 ...
宏德股份(3011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 ...
宏德股份(301163)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ব | | --- | --- | --- |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43 |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 | 44 | | 第十一 | 一章 附 则 | 45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南 通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12138360068K。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79 号文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40 ...
宏德股份(30116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0:18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 ...
宏德股份(30116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
宏德股份(301163) -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 司 ...
宏德股份(30116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0:18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 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和《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 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
宏德股份(30116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 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经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分支机构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 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 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 ...
宏德股份(301163)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0:18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 选举,并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