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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3 09: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 ...
北路智控(301195) -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23 09:16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资 行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投融资风险,保障投融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分公司的一切 投资和融资行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需根据本制度确定的决策权限经公司批准后,再 由该控股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后实施。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新设公司、收购 股权、收购或出售资产、兼并、股票、债券等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一切 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
北路智控(3011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3 09: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 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 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 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第四 ...
北路智控(301195)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3 09: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南京 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 以应选董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 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 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职工 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进行 ...
北路智控(30119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3 09: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 规范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 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布 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公司信息披露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 的 ...
北路智控(3011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3 09: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
北路智控(30119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3 09: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 ...
北路智控(3011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3 09: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 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
北路智控(3011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3 09: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南京北路智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本制度所 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 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解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 解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若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对其造成损害的,依据劳 动合同及相关法律处理。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 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 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未完成工作事项、财务账目等。对正在处 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 ...
北路智控(3011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09:1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南京北 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含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 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 则第八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