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DA PHARMA(3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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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7 09:05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Chengda Pharmaceutical (SZ 301201) held its 14th meeting of the 5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October 24, 2025, where it reviewed the proposal to amend the "Audit Committee Annual Work Regulations" [1] - For the year 2024, Chengda Pharmaceutical'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as follows: 55.67% from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43.0% from food manufacturing, 0.69% from other businesses, and 0.65% from trade-related income [1] - As of the time of reporting, Chengda Pharmaceutical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5.1 billion yuan [1]
诚达药业(3012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 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或事项以及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 ...
诚达药业(3012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 义务的责任人按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 行报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第三条 下列人员为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指定联络 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 ...
诚达药业(3012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形式为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 会和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股东会等。 第三条 ...
诚达药业(3012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及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 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 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具有《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人 员;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
诚达药业(30120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准确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境内外直属分支机 构、境内外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审计部负责具体执 行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 ...
诚达药业(30120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中的监督 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诚达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和程序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 其他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委员、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 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 要条件。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沟通所需生产 经营信 ...
诚达药业(3012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公司审 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 ...
诚达药业(3012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 ...
诚达药业(30120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7 08:1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 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