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kai New Materials (3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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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凯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07:55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次持有人会议 审议,同意选举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金良元、高海燕、胡萍哲为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胡萍哲为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管 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258.6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 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凯新材")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3月7 日以现场 ...
万凯新材: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07:42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1.61元/股(含),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01日、2023 年11月0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 ...
万凯新材: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2-01 08:36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1.61元/股(含),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01日、2023 年11月0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 ...
万凯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9 11:17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行政楼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吕恩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万 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与同一关联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4 年度与 与同一关联人浙江普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 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万凯新材料股 ...
万凯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29 11:17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1月29日(星期一)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1月29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1月29日9:15 -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公司行政楼401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
万凯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9 11:17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 联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董 事沈志刚、肖海军已经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 ...
万凯新材:关于与同一关联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1-29 11:17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凯新材")业务发 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浙江普凯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普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250.00万元。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同一关联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沈志刚、肖海军、邱增明回避表决。上述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召 开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合同签订 | 截至披露 上年发 ...
万凯新材: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29 11:17
致: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 公司 2024 年 1 月 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
万凯新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1-29 11: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同一关联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万凯新材与同一关联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万凯新材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与关联方浙 江普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普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5,250.00 万元。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沈志刚、肖海军、邱增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查并 ...
万凯新材: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24 08:01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 发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