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G(301229)

Search documents
纽泰格: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明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其组织、行为, 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 使职权。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
纽泰格: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 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 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 事)或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时,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 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 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定董事或监事人选的制度。 第三条 在适用累积投票制的情况下, 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应表明该次 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 ...
纽泰格: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1-19 10:17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电话:0517-84997388 传真:0517-84991388 电子邮箱:ntg-bd@jsnt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299 号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财务总监 沈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沈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义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沈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具备与董 ...
纽泰格:内审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 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1 (一)遵循国家法 ...
纽泰格: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 ...
纽泰格: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 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并担任召集人, 且审计委员会中应有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 ...
纽泰格: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 人员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的意见或建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提名委员 ...
纽泰格: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19 10:17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 公司拟对原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1 | 第二十二条 | | | | …… | 第二十二条 …… | | |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可转换 | | | |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 ...
纽泰格: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 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 不得进行选 择性披露。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 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 规行为。 2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保证所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信息披露及 时、公平,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 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 定的披露标准, 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 但公 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有较大影响的, 公司应当比 照本制度及时披露。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 证公司及时、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