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shun(301237)
Search documents
和顺科技(30123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 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具体包括:独资或与他人合 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对现有公司进行增资(对全 资子公司增资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证 券投资、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四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适应性原则: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模适度, 量力而行,要与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现有资源;投资项目 应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及产业链相关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合理配置企业 资源、扩大再生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和程序,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和顺科技(3012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4 09:3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 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应当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负责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等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事宜。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 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空缺 ...
和顺科技(301237)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4 09:31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和财务总监) 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经理 1 名,副经理 2 名,财务总监 1 名。经理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 ...
和顺科技(30123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 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 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 (二)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0%,或者持股比 例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 ...
和顺科技(3012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
和顺科技(3012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4 09:3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
和顺科技(3012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 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 ...
和顺科技(301237)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 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并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 表决的具体时间及程序。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 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 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 ...
和顺科技(30123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对关联交易事项 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可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 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 ...
和顺科技(301237)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025-12-04 09:31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定发 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 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 的低值易耗品,出售公司生产或经销的产品或商品、服务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 生的交易行为);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 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租入或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第六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进行任何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 达到如下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