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shun(3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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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碳纤维产线正聚焦碳化环节,目前试车阶段已启动T800级碳纤维的工艺验证与优化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9 04:05
和顺科技(301237.SZ)12月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碳纤维产线正聚焦碳化环节推进相关工 作,目前试车阶段已启动T800级碳纤维的工艺验证与优化,后续将按既定技术路线,稳步向T1000级、 M级等更高性能标准的产品方向推进,相关进展将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贵公司提到现在碳纤维产线聚焦碳化环节,请问在碳 化环节试车过程中产出的碳纤维最高达到什么标准? ...
和顺科技:公司碳纤维产线碳化环节正处于试车过程中,相关设备调试、参数优化及工艺磨合工作有序开展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9 03:53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贵公司在薄膜反内卷过程中的进展如何?另外, 据传贵公司碳纤维已试产出产品,具体性能如何?订单情况如何? 和顺科技(301237.SZ)12月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第一,面对行业竞争格局,公司聚焦高附加值 产品战略,已逐步缩减低毛利普通透明膜产能,自12月起重点推进高亮膜、光学涂布膜、锂电绝缘膜等 差异化功能膜生产。第二,公司碳纤维产线碳化环节正处于试车过程中,相关设备调试、参数优化及工 艺磨合工作有序开展,相关性能标准及项目进展将在达到信息披露条件后及时向市场公布。 (记者 王晓波) ...
和顺科技:最新股东人数请关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08 10:12
证券日报网讯12月8日,和顺科技(301237)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最新股东人数情况后 续敬请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 ...
和顺科技: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04 13:39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4日晚间,和顺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集资金7,228.73万元, 及相应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2,649.04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和顺科技(301237.SZ):拟6000万元对和兴碳纤维进行增资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04 09:43
格隆汇12月4日丨和顺科技(301237.SZ)公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和兴碳纤维进行增资,并全部 计入注册资本。和兴碳纤维另一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 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和兴碳纤维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800万元增加至21,800万元,公司持有和 兴碳纤维股权由87.3544%提升至90.8349%。和兴碳纤维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和顺科技: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担保额度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4 09:32
2024年1至12月份,和顺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占比97.66%,其他业务占比 2.34%。 截至发稿,和顺科技市值为38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让"铁疙瘩"从数万米高空精准"踩刹车",中国商业航天"降本复用"只差"最 后一公里"!朱雀之后,同行排队接力 (记者 王晓波) 每经AI快讯,和顺科技(SZ 301237,收盘价:47.15元)12月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公司控股子 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融资需求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 为和兴碳纤维未来12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按照持股 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 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兴碳纤维的另一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审批公司为和兴碳纤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此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 ...
和顺科技(301237)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12-04 09:3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和顺科技 2026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和顺科技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人 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祥新材料")的日常交易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与致祥新材料日常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025 年 1-10 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金额为人民币 3,052.31 万元(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 ...
和顺科技(301237)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5-12-04 09:3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和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和顺科技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8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6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3,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2.51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
和顺科技(30123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和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深交所要求披露的 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 ...
和顺科技(3012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09:31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 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