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shun(3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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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加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且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存在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 ...
和顺科技(30123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2-04 09:31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 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获选董事分别按应选董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 高者确定。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 第三条 为确保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 进行, ...
和顺科技(3012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4 09:3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有效地履 ...
和顺科技(30123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
和顺科技(3012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4 09:3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 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和顺科技(301237)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4 09:30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 | --- | --- | --- | | | 有同等权利。 |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 | |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 | |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 | |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 | 第十二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 | |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 15 |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 |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有 ...
和顺科技(301237) - 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超额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5-12-04 09:30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3,38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2.51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807.49 万元。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 ...
和顺科技(301237) -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12-04 09:30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 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人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致祥新材料")的日常交易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为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与关 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2025 年 1-10 月实际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3,052.31 万元(未经审计)。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并 ...
和顺科技(301237)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12-04 09:30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控 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融资需求以 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和兴碳纤维未来 12 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 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兴碳纤维的另一股东廊坊市恒 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和兴碳纤维提供担 保的具体事宜,此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 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
和顺科技(301237)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25-12-04 09:30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5,8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FMNQ7P 6、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七路 299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基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 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的整体发展战略考虑,为了更 好的推进业务发展,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 币 6,000.00 万元对和兴碳纤维进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和兴碳纤维另一 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和兴碳纤维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800 万元增加至 21,800 万 元,公司持有和兴碳纤维股权由 87.3544%提升至 9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