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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 -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04 09:3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1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 董事会秘书 | 32 | | 第四节 | 独立董事 | 33 | | 第五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8 | | 第六章 | 高级 ...
和顺科技(30123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4 09:31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 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独立评价活动。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通过系统的、规范的方法,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组织的 经营活动、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帮助公司各级组织有效履 ...
和顺科技(30123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控制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 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以及其他担保事 宜,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 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 约定履行债务 ...
和顺科技(3012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09:3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六)拟订本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
和顺科技(3012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4 09:3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 ...
和顺科技(3012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4 09:3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推举,并经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
和顺科技(30123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 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具体包括:独资或与他人合 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对现有公司进行增资(对全 资子公司增资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证 券投资、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四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适应性原则: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模适度, 量力而行,要与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现有资源;投资项目 应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及产业链相关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合理配置企业 资源、扩大再生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和程序,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和顺科技(3012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4 09:3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 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应当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负责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等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事宜。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 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空缺 ...
和顺科技(301237)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4 09:31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和财务总监) 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经理 1 名,副经理 2 名,财务总监 1 名。经理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 ...
和顺科技(30123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4 09:3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 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 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 (二)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0%,或者持股比 例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 ...